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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个税税负15%是怎么回事?终于有人说清楚了!

发布时间:2020-07-07

  最新政策个税税负15%是怎么回事?

  2025年前政策

  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必须举全国之力、聚四方之才。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同时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

  (一)具体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规定:一、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二、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三、纳税人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四、对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由海南省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二)理解:

  1.条件(1)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扣缴义务人/经营所得的合伙、个体和个独在海南自由贸易港;

  (2)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等政策公布;

  2.税负15%的概念

  (1)对比2025年至2035年期间实施的税收政策措施,应该不是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后续会有公告明确税负计算公式,比如:税负=应纳税额/收入或收入额

  提醒:收入或收入额不一样,思考一下,按照收入算还是收入额算,对于个人来说哪个更合适?。

  (3)还有可能按照个人所得整体税负计算。

  3.个人所得税范围

  (1)包括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关注后续政策】如果在海南省有工资薪金,在海南省外境内其他省市有工资薪金,是否能享受政策,即如何算税负15%,需要后续政策明确。

  (2)有人就问,老板想把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安排到海南,从政策看,股权转让所得是不是按照15%呢?您说呢(答案:不是)

  4.什么时候享受纳税人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1)平时预扣预缴按照正常预扣预缴

  (2)必须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提醒】现行政策规定: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如果仅仅在海南省取得劳务报酬,在海南省外境内其他省市有工资薪金,按照现行政策,就不能选择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后续政策也会跟进。

  5.政策执行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2035年前实施的税收政策措施

  2025年至2035年期间,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与2025年前政策的区别是,前一阶段实行的是对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部分予以免征,这一阶段是对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纳税人实行最高15%的三档超额累进税率,优惠范围更宽、优惠力度更大。

  相比2025年变化:

  1. 符合规定条件纳税人范围更广: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不仅仅是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是所有的个人。

  2.税负更低

  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比15%更低。

  来源:税政第一线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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