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重磅!灵活用工市场迎来重大利好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那么,此次新政具体有哪些利好?
利好一:
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创业补贴。
重点一览:
1、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
2、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基地、小微企业园等平台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提供。
3、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创业补贴。
利好二:
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允许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企业,通过劳务外包、加盟协作等方式,吸纳更多劳动力就业,从业人员可按规定先行参加工伤保险。平台就业人员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这并不是浙江省出台的第一个鼓励灵活用工的政策,早在去年11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的指导意见》公告,切实维护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灵活用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春天已经来了!
二、定了!临时工也要交社保!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的指导意见》给出以下指导:
1、灵活用工的休息权应该得到保障
(五)有效保障从业人员休息权,企业和从业人员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相关协议中明确具体休息休假或者经济补偿办法,经人力社保部门批准后,可以根据生产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特殊工时制度,业务饱满时,在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健康权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在业务清淡时,可以采取集中放假、轮岗轮休、待岗培训等方式,尽量做到少裁员或不裁员,促进就业稳定。
意见提出:新业态企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相关协议中明确具体休息休假或者经济补偿办法。
可以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实行特殊工时制度。业务清淡时,可以采取集中放假、轮岗轮休、待岗培训等多项维护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的政策。尽量做到少裁员或者不裁员,促进就业稳定。
2、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应该得到保障
采取灵活多样化的劳动用工方式
(三)依法建立灵活多样的劳动关系,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人员,新业态企业应当与其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经劳动者同意,在确保合同内容是新业态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真实意愿,并确保合同内容不被篡改的情况下,可以签订电子劳动合同。
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保障方面,意见还要求与新业态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应当与其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发挥新业态用工主体作用的平台,可以为从业人员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
非全日制用工和未与新业态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可以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新业态从业人员可以按规定先行参加工伤保险。平台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形式,把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转由商业保险承担。
3、允许采取灵活多样劳动用工方式
《意见》从两个方面分别作出规定:属于劳动关系类的劳动用工,依照劳动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属于非劳动关系类的劳动用工,依照民事关系进行调整。
(一)依法建立灵活多样的劳动关系
1、新业态企业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可以采用劳务派遣等用工方式。
2、新业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使用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与从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订立口头协议。
3、可以建立多重劳动关系:新业态从业人员在不影 响本企业工作任务完成且原单位未限制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二) 依法使用多样化的用工方式
未与新业态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新业态企业可以通过劳务外包、加盟协作和其他合作关系等形式,与新业态从业人员签订民事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从业人员、合作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政策已经很明显了,灵活用工春天已来!
三、如何帮临时工缴纳社保?
企业灵活用工有如下四种情况,不同情况下,企业该如何帮临时工缴纳社保呢?
四、“临时工”工资怎么进行税务处理?
一、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税改革后如何申报88个问题》明确:
二、临时工工资入账凭证
本文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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