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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漏油事件升级:补款1.37亿!你的公司有这些灰色收入吗?

发布时间:2019-04-18


  

封面111.jpg

 

  大家好,我是金宝老师。

  聊聊最近大家热议的“奔驰4S店”这个事儿。

  事情败露后,当事者认识不到自身的错误,而是一直责怪扯掉自己“遮羞布”的那个人。

  01

  事件回顾:漏油的奔驰,漏没漏良心

  先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个事件。

  ▷3月22日,女车主买车,被奔驰4s店的工作人员告知暂时不能提车,要做新车检测(PDI);

  ▷3月27日,女车主朋友前来提车,发现发动机漏油,要求退款或换车;

  ▷4月8日,工作人员告知“只能更换发动机。”

  ▷4月9日,女车主情绪失控,坐在车顶与工作人员理论。“一公里没开,不接受这种三包”

  ▷4月13日,奔驰4s店回应:正在协商解决;

  奔驰公司作出官方回应:413.jpg

  协商内容录音曝光:女车主称自己被“引诱”交了一笔1.5万的“金融服务费”,且这笔钱付款时直接通过微信将“金融服务费”打入个人账号。女车主声称一定要代表广大消费者为这笔费用讨个说法。

  西安市市场管理局出面协调;

  ▷4月14日,奔驰金融作出回应:

                                                                   414.jpg

  ▷4月15日,女车主称手机号被泄露,收到陌生人恐吓信息。事件发酵持续。

  02

  打蛇打七寸:“66万可以不要,‘金融服务费’的事儿要掰扯清楚!”

  看过相关视频的朋友们应该知道,女车主跟奔驰工作人员“辩论”的一个很重要的“辩题”就是这个“金融服务费”,

  “66万我可以不要了,但是‘金融服务费’这件事,我要为我自己也要为其他受骗的消费者掰扯清楚!”

  女子说自己完全有能力全款购车,工作人员一直“推荐”加“诱导”,自己才付了这个“金融服务费”。这笔分期产生的1.5万元的支出,女车主也完全不知道是什么费用、用在哪儿。

  其实,这份“金融服务费”,既没有发票,也没有对公转账,就是典型的“账外收入”!

  账外收入:本质上也是企业或个人的应纳税收入,是企业或个人为隐瞒收入,将应税收入不记账,或者计入其他的账簿,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账外收入“金融服务费”的风险也是很大的。

  我在‘天眼查’上搜索了这家奔驰4s店,发现法律诉讼和风险性事件很多。

                                                                       天眼查.jpg

  这家公司具体有哪些违法行为我们没有能力深究,但是单看“账外收入”这一项,罚款的数额就已经很大了。

  针对1.5万的“金融服务费”,我们简单算一笔账。

  该收入为服务费收入,直接进个人账户,假如确认情况属实,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应以偷税漏税处理

  如果为公司行为:需补税 忽略附加税

  ▷第一步:

  增值税15000/1.06*0.06=849元

  ▷第二步:

  企业所得税(15000-849)*25%=3538元

  ▷第三步:

  钱进个人卡,视同分红

  个人所得税(15000-849-3538)*20%=2123元

  ▷第四步:

  合计应补税849+3538+2123=6510元

  ▷第五步:

  罚款0.5-5倍,按1倍计算

  合计补税为6510元

  合计罚款6510元

  ▷第六步:

  假设该4s店每年销售1500量,经营7年

  合计补税6510*1500*7=6836万

  合计罚款6510*1500*7=6836万

  合计需缴1.37亿元

  

  如果相关部门结合其他证据,将这起“金融服务费”事件判定为“偷税”的话,那么就不单单是罚款和补税这么简单的了。

  03

  国家减轻了民企税负,但是该交的钱“一分也不能少交”!

       金融服务费

  跟大家分享一个相关案例。

  玉林的一家化工厂,经税局专项检查发现存在严重的涉税问题。

  该企业客户多为小规模纳税人,大部分在采购之后不会索要发票。但是稽查人员发现该企业“产品销售收入”项目中几乎均为企业对外开票销售收入,账目中并未体现出无开票需求客户的销售收入。而且稽查人员在调查中惊奇地发现该企业下游销售对象均跟该企业有过业务往来,但没有一家出现在企业账目中。稽查人员将稽查重点转入核查企业及相关人员银行账户的资金往来上,并提请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协助调查。

  在调取涉案相关人员银行账户往来数据,汇总提取了几千条资金往来信息后,检查人员获取了该企业近800万元账外销售收入的证据。另一方面,检查人员找到该企业的上游供货商,获取了为该公司提供原材料的详细数据;再通过实地库存的盘点彻查,证实了该公司账目中的存货和销售均为虚假。

  其实,账外收入的突破口就是购销存货和资金往来,这一整个链条下证据确凿,没有企业能经得起逃得过稽查。

  2019年,相关政策不断释放利好,但整体是趋严的;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国家减轻了民企税负,但是该交的钱“一分也不能少交”!

  与其提心吊胆得偷税漏税,不如巧用国家鼓励的节税策略进行安全节税,才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长久之道。

  今天先聊到这,张老师会持续跟踪“奔驰”事件,随时为大家呈上最新的洞察与分享。

  你是否在企业发展之中也碰到过此类问题呢?

  如果有,欢迎在线找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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