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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时间自查一下股东从公司的借款还了吗?小心公司多缴税!

发布时间:2019-01-02

年底了,这样挂账的处理你有吗?

1. 股东借款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股东 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

2. 老板家里买房借款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老板 2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0万元

涉税风险

1. 对于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股东借款,向股东追缴应缴纳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的个人所得税;

2. 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 这笔借款会被视同提供贷款服务,即使没有利息收入也要视同销售,按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确认利息收入,然后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借款期间的增值税。

4. 同时企业所得税上也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提 醒

1. 股东尽量不要从公司借款自用并长期不还;

2. 借款必须用于公司经营需要,并需要保留与经营有关的证据;

3. 借款尽量不要超过1年,俗话说的好:随借随还、再借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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