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某公司2011年账列应付工资科目为5,013,120.00元,其中列支工作人员工资2,779,470.00元,销售及相关人员工资714,500.00元,外勤人员工资1,519,150.00元。
检查发现账列外勤人员发放的工资其中有1,211,400.00元无签字记录、转账凭证或收据等有效发放依据。无有效发放依据的工资1,211,400.00元属多列工资,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02,850.00元。
这是一家新三板公司最近刚刚公布的被稽查案例。这几年类似的关于偷漏个税,工资造假的新闻不觉于耳!因为国家对发票管得严格,虚开发票担心风险太大,所以干脆直接虚列工资。大家都怀着这种心理:
第一,虚列工资税务不上门核查,基本发现不了。
第二,虚列工资金额往往不大,一般不容易预警。
真的是这样吗?
我们再来看看其他公司的情况——
情况一
我们公司每个月都有销售启航大会,必须发现金才可以,这样起到鼓励的作用,那怎么做比较安全?
答:一定要有签字记录,最好财务那边留有一份签字版工资条。记住,就像案例中这个企业,税务18年来查你11年的账目,这个时候聪明的你一定要保留在会计凭证里面,直接翻出来就可以了!还有,签字人员一定要有劳动合同书,这些是证明签字真伪和员工身份的证明!
情况二
我们公司都是现金发工资,可以吗?
答:这是完全可以的,国家没有要求也不会要求你们的支付方式必须非现金。更何况现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员工工资是可以现金支付的。
情况三
为什么还有很多人必须银行转账呢?
答: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都火的不行的年代,身处京沪广深等一二线城市的你们,竟然用现金发放工资?你们内控在哪里?你们又是如何将发放员工的工资如实纳税申报的呢?
其实,税务人员的这些疑问,可能是最大的风险。也是你们最大的问题。所以,没有特殊目的,一定要选择银行转账发工资,税务来核查,拿出来一看,大家都省事!
由以上各种情况可以看出,税务稽查的时候不仅稽查工资表,还要去核查签字记录、银行转账、收据等。仅仅凭一张工资表就想蒙混过关肯定是不行的!
提醒大家
1.工资成为烫手山芋,不要轻易去摸!
国地税合并之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的断层终于弥补上了。之前企业申报个税的工资和企业所得税的工资经常不一致,但是因为属于不同的税务机关,所以往往成为很多企业钻空子的地方。现在如果还要这么做的话,就是水库边非要挣扎逃出水库的鱼,难不难?容易被发现不?
2.以后的个税必然成为稽查重中之重!
大家关注的新个税法已经推出了,该赚的吆喝也差不多了!各种专项扣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房租、房贷,看上去每一项都有故事,更有学问,当然了也蕴含了很多风险。既然有很大的风险,那问题就来了,税务一定会把个税作为一个专项来稽查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