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疑问
企业租赁的办公室装修费60万元,是一次性计入费用还是需要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分摊?按照多长时间摊销?
二、答复
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按照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就可以。
比如:
租赁期限8年,已经租了3年了,还剩余5年租期,这个时候支付装修费60万元,则按照剩余的租期5年分期摊销。
支付装修费60万元:
借: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60万元
贷:银行存款 60万元
每年分摊装修费: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12万元
贷: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12万元
三、参考
1、《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装修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来源:税来税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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